环境噪声监测

业务介绍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环境部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根据法律规定,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

服务类型

● 工业企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监测

●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监测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销售热线

021-56779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