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监测

业务介绍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部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法律规定,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

适用范围

排放废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服务类型

● 生活废水监测

● 生产废水监测

● 环境水体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监测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 排水许可证监测

● 排污许可证监测


销售热线

021-56779773